根据《亳州学院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试行)》(校党字〔2022〕22号)等制度规定,受院党委组织部委托,并经学院研究同意,决定对王振华等5名同志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审计对象
序号 | 姓名 | 现任职务 | 原任职务 | 任职期间 | 备注 |
1 | 王振华 | 教育系党总支副书记(副处级,主持党务工作) | —— | 2019年3月—至今 | 任中审计 |
2 | 王衍芳 | 美术系党总支副书记(副处级,主持党务工作) | —— |
根据《亳州学院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试行)》(校党字〔2022〕22号)等制度规定,受院党委组织部委托,并经学院研究同意,决定对王振华等5名同志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审计对象
序号 | 姓名 | 现任职务 | 原任职务 | 任职期间 | 备注 |
1 | 王振华 | 教育系党总支副书记(副处级,主持党务工作) | —— | 2019年3月—至今 | 任中审计 |
2 | 王衍芳 | 美术系党总支副书记(副处级,主持党务工作)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