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学院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办法

作者:院办公室发布时间:2020-12-16浏览次数:147

机关各部门、院直各单位:

《亳州学院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办法》已经20201116日第19次院长办公会和1123日第37次党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亳州学院

              20201127

 

亳州学院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工作,积极实施开放办学,提高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水平,根据《鸿禾娱乐,鸿禾娱乐登录进一步规范省部级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的意见》(中办发〔201316号)、《鸿禾娱乐,鸿禾娱乐登录印发<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3516号)、《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鸿禾娱乐,鸿禾娱乐登录<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4104号)、《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转发财政部 外交部鸿禾娱乐,鸿禾娱乐登录调整因公临时出国住宿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财行〔20171756号)、《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外国专家局鸿禾娱乐,鸿禾娱乐登录<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4527号)和《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省外办等部门<鸿禾娱乐,鸿禾娱乐登录加强和改进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厅〔20166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使用预算经费(含各类科研项目经费、人才项目经费、教研项目经费、专项经费等)因公临时出国执行友好访问、合作研究、学术交流、演出竞赛、短期培训和研修留学等活动的在岗教职员工。

第三条 学校对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学院办公室对学校因公临时出国业务进行归口管理。

第二章 派出人员基本要求

第四条 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品德优良,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第五条 具有与所执行的因公临时出国任务相应的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六条 外语水平符合因公临时出国任务要求,并具有一定的涉外交往能力。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因公派出:

1.派出人员专业领域或岗位职责与出访任务不相符的;

2.持无权出具任务通知书的单位组织的出访申请的;

3.通过因私渠道申请同一国家签证已被拒签的;

4.已确定要调离学校的;

5.已经办理离退休手续的;

6.均为学校教职工的夫妻双方申请同一团组出访的;

7.其它不宜因公出访的。